| 南充市文化局、南充市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艺术、文化市场、新闻出版、文物博物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。
一、职能调整
(一)划入职能
1、省文化厅下放的文化产业发展和管理职能。
2、负责全市“扫黄”“打非”的日常工作。
3、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的出版零售单位或个人的审批和管理。
4、省新闻出版局下放的对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审批,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批及管理。
5、国家明确规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音像制品和电脑网吧。
(二)职能调整
1、将管理群众文化的职能交给县市区人民政府。
2、有关著作权法律的咨询服务工作委托中介组织承担。
二、主要职责
根据以上职能调整,南充市文化局、南充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主要职责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、文化市场、文物博物、国书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研究拟定全市相应工作的有关政策、地方性规章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研究拟定全市文化、新闻出版、文化市场、文物博物、图书事业发展规划;指导和落实有关体制改革。
(三)指导、协调文化产业发展;规划、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。
(四)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,管理全市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。
(五)对全市新闻出版活动、印刷行业实施监督管理,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活动;组织、配合相关部门对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等进行稽查和管理;负责全市“扫黄、打非”的日常工作。
(六)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和文物、文博事业;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,推动图书网络化、标准化、现代建设。
(七)推进全市文化队伍建设,负责管理市直文化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。 |